异议处理

征信服务异议处理流程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要求,对异议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市场主体认为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富泰信用”或“公司”)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国富泰信用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一、异议申请对象可通过书面或邮件方式提出异议申请。提出异议申请,应当填写《异议信息申请表》(见附件1),同时提供有效证件供查验,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有效证件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公司收到异议后,将对接收的异议申请相关材料完整性和有效性审查,提供《异议信息处理反馈表》(见附件2)。相关申请材料不全的,不予接收,并将告知异议申请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三、异议受理后,公司将按照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做出存在异议的标注。异议信息处理期间,该信息应打上标识,但不影响其公示与处理。

四、公司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答复异议申请人。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国富泰信用负责更正,并在原发布和提供范围内予以公示;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取消异议标注,维持原信息;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

邮寄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1号国富泰 4006-400-312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异议信息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