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诚信建设再发力 共筑诚信社会新篇章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了“诚信内蒙古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了内蒙古在诚信建设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举措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向全社会传递内蒙古在加强诚信建设方面的坚定决心和取得的积极进展,进一步推动全区营商环境优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政务诚信方面,内蒙古各级党政机关坚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诚信原则,通过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等方式,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同时,通过加强政务公开和信用监管,整合线上诉求渠道,设置“诚信建设投诉”窗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透明的政务服务。提升经营主体诚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年报等“多报合一”,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实行“两书同送、网上申办”(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通知书);与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一道,合作推出基于信用的“个体蒙信贷”等举措,助推市场环境、营商环境、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向优。
在商务诚信建设方面,内蒙古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招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签约项目备案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措施,有效促进了商务活动的规范化和诚信化,对未按约定履约践诺的项目,依照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化解方案,逐项销号。同时,优化诚信典型企业选树机制,截至目前,共发布诚信典型企业超过21万家,包括诚信示范企业1304家、诚信标杆企业21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便捷的信用融资服务,目前,已发放信用贷款超450亿元,其中纯信用贷款近235亿元;协同多部门实现守信激励新突破,对诚信经营主体在“优先办、快速办、简手续、降成本”等方面出台了45条守信激励措施。
在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方面,内蒙古注重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编写了《诚信内蒙古建设》系列读物、建立新型监管机制,推动执法司法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等方式,不断提升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法院系统公开裁判文书5.7万余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99.91%,公开被执行人318.9万人,公开终本案件73.1万件,公开司法拍卖18.3万件;检察院发布案件信息1.3万多件。确保诚信建设工程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以实际行动维护政府公信力、引领全社会形成诚信之风。
内蒙古将全力推进诚信建设促进行动,建立健全诚信建设制度机制,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信守承诺,统筹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引导全社会不断提高诚信意识,树立内蒙古人讲诚信、守信用的正面形象。